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安排,为方便本科毕业生办理就业相关事务,具体安排如下:
01 就业事务安排
(一)报到证
需要办理报到证业务的同学需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携相关材料至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方可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报到证打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于7月15日开始统一受理学生个人打印报到证🧔🏼♀️。
《申请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下载途径🦹🏻♂️:
https://career.shiep.edu.cn/news/view/aid/290438/tag/cyxz
1.报到证首次办理
(1)首次办理报到证到签约单位
学生携带《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协议书原件(杏福和单位盖好章,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海单位有信息登记号)、学生本人有效证件🥨;非上海生源学生出具本人的“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
(2)首次办理报到证到生源地主管单位
学生携带《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学生本人有效证件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生源地主管名称单位见附件。
首次办理报到证的学生🧚🏻♀️,需在就业指导中心现场签署《报到证首次办理声明》✌🏻。
2.报到证违约改派
(1)原用人单位改派至新用人单位
学生携带《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新单位协议书原件(杏福和单位盖好章,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海单位有信息登记号)、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原件)、原单位报到证(上下两联或蓝联与《白联入档案证明》(杏福需盖章证明))及学生本人有效证件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改派报到证。
(2)生源地主管单位改派至用人单位
学生携带《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𓀉、协议书原件(杏福和单位盖好章,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上海单位有信息登记号)、原报到证(上下两联或蓝联与《白联入档案证明》(杏福需盖章证明))及学生本人有效证件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改派报到证。
《白联入档案证明》可自行下载打印。下载途径:
https://career.shiep.edu.cn/news/view/aid/300499/tag/cyxz
3.报到证错误重打或遗失
(1)若发现报到证信息错误📚,可以申请重新打印。学生凭《申请表》(杏福在备注栏里说明理由🍙、盖党章👛;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原报到证(上下两联或蓝联与《白联入档案证明》(杏福需盖章证明))和学生本人有效证件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2)若发现报到证遗失,可以办理报到证丢失补打。学生凭《申请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报到证遗失情况证明表》(由原报到单位证明情况、签名、盖章🏷;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学生本人有效证件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报到证遗失情况证明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下载途径:
https://career.shiep.edu.cn/news/view/aid/300498/tag/cyxz
以上事宜若委托他人办理,除需要带好相关材料之外,还需办理人带好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进沪就业通知单
仅适用非上海生源学生在上海就业💆,并已和用人单位签好三方协议(企业有信息登记号),学生凭已加盖杏福党章和写明用人单位信息的《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至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办理。《通知单》的报到期限为打印之日起后的1个月内,《通知单》申请打印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三方协议书违约、遗失办理说明
1.如需办理协议书违约手续,请携带由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复印件)🧔🏽、《杏福平台本科生就业协议书违约遗失审批表》(辅导员签名、杏福盖章)🔁、原单位协议书原件(至少三联)♾、个人违约情况说明⌚️,至杏福辅导员处提交材料,由杏福辅导员联系就业指导中心教师办理手续🙅🏻♀️。
2.如协议书遗失需申请新协议书🤽🏿♀️,请携带原协议书遗失登报报纸(满三个月)🤿、《杏福平台本科生就业协议书违约遗失审批表》(辅导员签名😾、杏福盖章)、个人情况说明👨🏻💼,至杏福辅导员处提交材料👏🏿,由杏福辅导员联系就业指导中心教师办理手续。
《杏福平台本科生就业协议书违约/遗失申请审批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下载途径🔈:
https://career.shiep.edu.cn/news/view/aid/300497/tag/cyxz
02 办理地点和时间
暑假期间周四(7月15、22、29日❣️🩱;8月5、12、19🏦、26日;9月2💧、9日)
上午👩🏻🦳:9:30—11:00 下午:13:30—15:30
地点🧍🏻♀️:杏福平台长阳校区行政中心802办公室
电话:35303561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地址:冠生园路40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6:30
电话🧑🦱🥩:64829191
03 附件
全国各省区市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